继福华化学被终止IPO之后,环亚科技、南高峰等也相继终止了IPO进程。这类被终止IPO的公司有一个共同的特点,那就是在提交IPO申请之前都进行过“突击分红”,甚至是“掏空式分红”,然后这类公司又通过IPO来补血。
比如,南高峰,招股书显示,公司2019到2022年上半年三年又一期公司扣非净利润分别为8473万、5596万、2.29亿和9240万元,而现金分红分别为7122万、7122万、2.37亿和4200万元。其中,2020年、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甚至超过了当年的净利润。而这些分红近9成流入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的腰包。根据招股书,程洋湜、程洪波和程浩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,三兄弟合计控制公司87.17%股权。
南高峰一边进行着“掏空式分红”,另一边却通过IPO来补血。该公司的招股书显示,该公司拟募集资金14.17亿元,将分别用于新增六氟磷酸锂项目;新增电子级氢氟酸、氟化氢铵及配套无水氟化氢项目;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;补充流动资金项目。其中,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是3亿元。
南高峰“掏空式分红”分掉了4个亿,却又要通过IPO融资将3亿募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。南高峰的“吃相”实在是太难看了,这明显是拿投资者当冤大头,因此,该公司最终被终止上市实在是大快人心之举。
不过,尽管福华化学、南高峰等公司被终止上市了,但“掏空式分红”的故事还在继续上演,而且这类公司仍然还走在IPO的路上,甚至还从A股蔓延到了北交所市场。
比如,在A股市场,鸿星科技仍然还在推进IPO进程。这家公司在上市前同样是采取了分光公司净利润的极端分红政策。2020年、2021年及2022年1-6月,公司分别实施现金分红20528.08万元、22047.80万元、5500.00万元,累计分红约4.81亿元。而同期该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只有15290.22万元、20732.22万元及11609.06万元。而鸿星科技作为一家家族制企业,家族控股超过88%,其极端分红的结果,是企业的利润大量流向了家族的荷包。此次IPO,公司拟募资12.14亿元,其中2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。
又比如,锡华科技,在2022年2月25日进行过一次大手笔的现金分红,分红金额高达3.5亿元。这一次分红几乎分光了近两年的净利润。而该公司的招股书显示,此次IPO,锡华科技计划募集资金20.5亿元,其中有5.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。
A股IPO公司的这种做法明显蔓延到了北交所市场。比如,最近被北交所受理的纬诚科技,同样也玩起了先大手笔分红后再募资补流的“套路”。 该公司2022年出现了营收、净利双双下滑,但当年依然大手笔分红近三千万元,分红金额几乎等同于当年净利润,而后又拟通过上市募资补充流动资金5500万元。而从闻丽君、俞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83.57%股权的股权结构来看,近三千万元的现金分红其中绝大部分都进入了实控人夫妇的口袋。
IPO公司之所以流行先掏空式分红,然后募资补充流动资金的做法,究其原因在于现行IPO制度的漏洞。根据现行规定,募资可以用于还债、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,因此部分企业利用这一规定,先持续大额分红,再募资还债补流。但IPO公司的这种做法,不仅暴露出IPO公司向大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行径,而且还把股市当成了提款机,进而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。这种公司,IPO的动机明显不纯,因此有必要将其拒之于股市的大门之外。
所以,对于这种IPO前进行“掏空式分红”的公司,应明确禁止其IPO,而不是有选择性地禁止,有的公司“掏空式分红”被终止了IPO,有的公司“掏空式分红”又顺利实现了IPO上市,这种做法不仅对那些被终止IPO的公司不公平,而且这会让一些IPO公司心存幻想与侥幸,以为“掏空式分红”并不妨碍公司IPO上市。如此一来,就会误导IPO公司在“掏空式分红”的路上继续走下去。只有明令禁止IPO公司进行“掏空式分红”,才会让IPO公司大手笔分红后再募资补流的“套路”玩不下去。